什么叫网络数据跨境安全风险和威胁


技术措施又是什么 :sweat_smile:

Last edited by @wangbaitang 2025-03-01T06:08:49Z

人民采取措施,防范、处置官员贪污受贿、亵职渎职、转移财产。任何个人、组织、政府不得提供专门用于破坏、避开人民监督的法律、保护等;明知他人从事破坏、避开人民监督的法律、保护等活动的,不得为其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帮助。

这俩无关吧。这里的人民监督是特指贪污的不包括其他。

别叫

说你刑你就刑
不刑也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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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一大堆有了跟没有一样的条文。在我国法律的主要用途是为行政提供合法性,没有对应行政命令就可以无视。

笑拉了
张口就来

没听说过劳动法吗?我这次哪里和常识违背了。

听过全称命题和存在命题不
之前你说不会有人被抓下的是全称命题
我下的是存在命题有人会被抓,举得例子是存在一个人因说话被抓
你这次下的还是全称命题,但是你举得劳动法是存在一个法律条文需要行政命令,你不能用存在来证明全称命题

何况,即使真的所有都是为行政提供合法性,你不觉得这应该反思一下吗?
说好的有法必依 依法治国呢? 这可是明明白白地说了吧

我不是全称命题,一大堆不等于所有。以及确实很难找到单凭立法就能执行的法律,不过应该也有一些。以及现在已经很依法治国了,至少下行政命令前还会立法,以前直接就干了。

虽然但是这句话没绷住 刑法出来之后也不用公安部发个文要求严厉打击犯罪吧
法律需要行政执法,不意味着行政正在选择性执法,更不意味着行政可以选择性执法

那你好歹也得给我个占多数的论证或者多举几个没发行政令就不执的例子吧
以及
你也不能之前吃屎现在吃土就感叹党给你大恩大德了吧……

刑法就是少数反例之一。各种理论上存在的法律很多,最典型的是劳动法。主要是大多数法律出台时都会配一个行政命令,但许多国家不会配这个行政命令。

你能不能不要选择性失明
让人想建议你去查查视神经

有没有一种可能,实施条例这个东西其实是为了解决部分立法里没有覆盖到和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的补充,有些别的国家不搞这个是因为他们用判例来解决这个问题,比如说美国。而且实施条例和法律出台的时间差是很大的,这俩不是配合关系,而是一个行政法规补充法律的状况,时间差大概3到4年,你总不能说在有法律没有行政法规的状况下这个法律就不被用来司法实践了,行政法规为什么制定,一定是因为司法实践上出了问题或者说有缺漏,就拿行政法规给补上,这种小事不占用立法资源。总之,没有行政命令不代表法律就用不了,上位法不可能依赖下位法的出现而生效,配不配这个行政法规一点都不影响这个法律的存在,行政法规仅仅是在一段时间的施行后做个补充,其次不配行政命令的其他国家也存在类似的解决方案,以前的判例就可以给案件的审理做出支撑,那就没有必要多一份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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