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沙飞(1912年5月5日—1950年3月4日),原名司徒传,广东开平人,中国人民革命摄影的奠基人,毕业于上海美术专科学校西画系。1936年曾拍摄发表鲁迅最后的留影、鲁迅遗容及其葬礼的摄影作品。抗战爆发后加入八路军,亲自拍摄了抗日战争中的一系列珍贵画面,后任晋察冀军区新闻摄影科科长,亲手建立起中国革命新闻摄影队伍,培养了一批著名的摄影家,提出摄影武器论,创立了影像资料的保存制度,以“人在底片在”的精神保护了大量珍贵影像资料,参与创建晋察冀画报社并担任主任。1950年,因精神病发作枪杀日本医生,被处以死刑。1986年平反。
具体经历
1912年5月5日,沙飞出生于广州一个药商家里。幼年就读于广州,在广州度过了童年、少年时代。他高小毕业后考入广东省无线电学校,同时还考入广州育才英文学校。他喜欢文学,爱读鲁迅的小说、郭沫若的诗。
1926年,沙飞在无线电学校毕业,时年14岁。
1932年初,沙飞到汕头电台做报务员。
1936年,考入上海美术专科学校西画系。
1936年10月,拍摄发表鲁迅最后的留影、鲁迅遗容及其葬礼的摄影作品,引起广泛震动。
1936年12月和1937年6月,分别在广州和桂林举办个人影展。抗战爆发后担任全民通讯社摄影记者,并赴八路军115师采访刚刚结束的“平型关大捷”。
1937年10月,参加八路军,先后担任晋察冀军区新闻摄影科科长、《晋察冀画报》社主任、《华北画报》社主任等职。
1948年12月,因患“迫害妄想型精神分裂症”住进石家庄和平医院。
1949年12月15日,沙飞枪杀为其治病的日本医生,华北军区政治部军法处判处其死刑,1950年3月4日在石家庄被执行枪决,终年38岁。 告别人世时,带走的唯一东西,就是他拍摄的鲁迅生前最后的留影及其葬礼的十几张照片底片。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沙飞的家属对该案多次提出申诉,要求再审。北京军区军事法院经数年调查,复审查明:沙飞是在患有精神病的情况下作案,其行为不能自控。
1986年5月19日,北京军区军事法院判决:撤销沙飞原华北军区政治部军法处判决。
与鲁迅
1948年5月,沙飞因肺结核住石家庄白求恩和平医院,那里有很多留用的日本医护人员。他住院期间,几次对家人说:“日本医生害死了鲁迅,又来害我”。1949年12月,沙飞开枪打死了为他治病的日本籍医生津泽胜。1950年3月4日,沙飞在石家庄被华北军区军法处处以极刑。当时,他未满38岁。
1986年5月,北京军区军事法院经再审查明,沙飞是在患有精神病的情况下作案,不应负刑事责任。撤消原判决。
在沙飞生命的最后日子里,伴随着他的有白求恩遗赠的照相机、十几本《晋察冀画报》、几张广东音乐的唱片和鲁迅的照片底片。
沙飞走后,他的遗物拿到了北京华北画报社(即解放军画报社前身)。他的战友吴群、李遇寅发现没有鲁迅的底片时,立即写信追底片的下落。他们都知道,沙飞对鲁迅底片很珍爱,用防潮纸单独包好每张底片,再把十几张底片放在一个小铁盒里,13年来,他一直把这个小铁盒放在上衣口袋。
1950年4月5日,负责关押沙飞并执刑的华北军政大学政治部保卫部就鲁迅底片回函:“关于沙飞所摄制之鲁迅先生的底片,来时他要求自己保存,怕给他遗失。当时负责检查的同志认为那是和他的案情无关的东西,为了照顾他的情绪,就交给他了。但最后处决他的时候,由于工作上的疏忽,已忘了这回事,没有给他要过来。可能是在他身上放着埋葬起来了。”
沙飞的家人一直不知道他葬在哪里。经过多年寻找,通过知情人了解到,沙飞的棺木经过两次迁移,埋葬在原石家庄殡仪馆后院的墙角。
鲁迅的照片底片与沙飞生死相随,将近70年。
Last edited by @ShaoQing 2024-11-20T01:01:40Z